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再次澄清补遗
全部类型云南昭通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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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总图专业、建筑专业的疑问”澄清补遗如下。
(一)总图专业说明
1.对设计任务书中5.2条中“用地红线面积约为144.41亩”,以及“附图4:项目用地红线及拟拆除建构筑物范围示意图中的用地红线”作如下解释说明:
用地红线是本次工程设计的范围线,所进行的设计原则上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设计过程中,根据方案需要,可对用地面积进行微调,并满足项目建设所在地云南省昭通市****
2. 对设计任务书6.3.4条总平面及竖向布置要求中的“联合工房东南侧新建动力站房”作如下解释说明:
动力站房布置在用地红线范围的东南侧,原则上不作调整,同时不能超出用地红线的范围。
(二)建筑专业说明
1.对设计任务书7.3.1主要功能建筑原制丝车间工房改造中“原有厂房外立面原则上维持原有造型不变,仅对墙面装饰保温板进行更换,对原厂房进行局部加固后进行工艺布置、管线安装和室内装修。”作如下解释说明:
投标单位在进行设计时应综合考虑新旧建筑外立面的协调统一,可对原有建筑外立面进行适当优化,但原有建筑物的结构应保持不变。
二、针对本项目“设计任务书中相关专业的技术疑问”澄清补遗如下。
(一)本次规划设计,除“项目设计任务书→第二部分→第六条 总平面布局设计的思路与要求”及补遗书中规定的布置区****
(二)对工厂现状临时锅炉房、冷水箱、储热器及蒸汽管道总图位置作相应补充,详见“附图4:项目用地红线及拟拆除建构筑物范围示意图(增加临时锅炉房及相关附属设施)_t3”,其余相关图纸在该阶段不涉及,因此不予提供。图中现状锅炉房、冷水箱、储热器及蒸汽管道均为位置示意,不代表具体尺寸。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设计任务书→第二部分→第二条 项目设备设施现状→2.2主要工艺设备设施现状”及“项目设计任务书→第二部分→第十二条 热动方案设计要求”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总体布局及热动设计。
三、本项目原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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