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新立高级中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4年07月25日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8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金额:56.5万元
1.5项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自营食堂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段划分:
1标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大米、白面、豆油供应服务)
项目编号:****-1
采购需求:采购提供大米、白面、豆油的供应商(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28.5万元
2标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猪肉、鸡蛋供应服务)
项目编号:****-2
采购需求:采购提供猪肉、鸡蛋的供应商(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28万元
1.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划分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一)1标段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标段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时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具备经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学校每学期有权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不少于两次抽样检测(检测抽样由学校自行从货物中抽选,不需要供货商补齐),其中两次检测费用由配送企业支付。
(四)近三年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纪录的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4信誉要求:近年(****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应当被否决。
3.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允许更换被授权人。
3.8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即同一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限,但中标供应商在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时须保证其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 26 日至2024年8月1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命名为单位名称+标段),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以上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榆树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莹莹
联系电话:****
4.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