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政府购买学校安保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灯塔市政府购买学校安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项目名称统一为“灯塔市政府购买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商务偏离表中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可续签合同,最高至****。
3、服务需求及商务偏离表中支付方式为按季度进行结算。
更正日期:**** 09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6.开标会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保证金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实验中学东门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