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 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供应商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及按要求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1)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2)近三年内所提供的产品在贵州省交通建设项目被通报存在质量问题。 (3)受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交 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9)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10)供应商及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供应商在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近三年与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承建项目 供货合作过程中或招标比较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违规违纪、恶意举报、投诉、干扰采购正 常工作等不良记录。(若经采购人核实存在此不良记录导致我单位作为无效标的,我单位不要求采购人作任何解释,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采购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