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金溪县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全部类型江西抚州2024年07月24日
[金溪县]金溪县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金溪县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溪县****
1、项目名称:金溪县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2、项目建设地点:金溪县****
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1359.02平方米,新建一座1万m3/天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出水达一级A标准;配套实施污水管网4公里。
4、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690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04.4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4.38万元、预备费319.44万元。建设期利息和债券发行费 199.4万元。
5、招标范围
本项目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自控仪表、电气、消防、暖通、景观及环保节能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施工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所有工作内容(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设备调试达到合格运作状态,最终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6、工期要求:
总工期 730 天 (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设备安装调试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工期:设计工期 60 天,施工工期 580 天,设备安装调试工期 9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要求
釆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补偿: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联合体: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二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设计方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及人员(指设计负责人) 应按《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 规定在江西住建云(http:****/) 企业服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
2.2 施工方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不含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项目关键岗位 (施工员、 质量员、 材料员、 标准员、 机械员、 劳务员、 资料员、安全员) 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以上所有人员需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所提供社保证明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3、项目总负责人
1、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担任,但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或市政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担任过与本项目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相关业绩。 (项目总负责人担任过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业绩,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业绩也可以是与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
2.4、公司状况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电子银行保函;
2.5、进赣备案
1、外省来赣投标单位须办理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各成员的) 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如负责人和总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重复提供)未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 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开标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设计、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江西 CA 单位数字证书 (以下简称“CA 锁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7 天) 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15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 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5.2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 递交原件、 现场解锁等) 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 上操作,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进入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3.83.160.36 :20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进行线上签到, 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400-998-0000。 ②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 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 6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5.3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赣公管办﹝2022﹞2 号),本项目评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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