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老旧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监理评审定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佛山2024年07月24日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 监理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经办人 | ||
拟实施时间 | 2024年7月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 | |
项目控制价 | 按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概算监理费为计算基数×95% | |
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发包方式、资质条件等 |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实施对文汇路5号、沿江路502号、沿江路508号、沿江路514号、沿江路495号5栋建筑物外墙剥落部分进行铲除重新批荡后外墙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管、栏杆等进行翻新或加固。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发包方式:以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价:按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概算监理费为计算基数×95%(固定总价包干)。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审核一年内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 (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6)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7)根据《佛山市**** 5、投标人须为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3、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发布的最新考核结论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等(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服务信息),且加盖公章。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开标时间:****下午15:10(不准时到场参加开标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副楼会议室。 评审提交资料: 详见附件评审文件。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电询、前往至中心相关业务股室了解项目情况。 4、未遵守承诺按规定参与开标、中标后无故弃标、干扰招投标有关工作等行为,视影响程度,将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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