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关于采购巴州区细化补充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巴中2024年07月24日
关于采购巴州区细化补充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1家作业单位开展巴州区细化补充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工作,现诚邀有相关资质且有意愿参与的各供应商参加公开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
巴州区细化补充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技术服务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控制价:4.7万元。
三、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参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2号)修订工作要求,以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补充细化巴中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补充细化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2.补充细化地上构筑物、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3.补充细化青苗林木补偿标准。
科学测算、调查、确定补充细化项目补偿标准,形成补充细化成果及测算成果,完成补偿标准成果社会稳定评价、听证、审核。
(二)完成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60日。
四、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测绘机构。
五、采购方式
拟通过询价方式(单轮竞价)确定一家作业单位。
六、确定中选人
(一)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询价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人员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询价活动:
1.申请函(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
2.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4.提供企业资质(格、信)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6.报价单(加盖鲜章)。
注:上述1至5项合并密封装订,6项单独密封装订,否则视为报名申请无效;以上递交资料在现场报名时提交;本次不接受联合报名申请。
(二)我局定于****上午10时,在点击登录查看四楼会议室举行询价活动。局采购小组、监督小组现场审查供应商递交的资料,未通过审查的报名单位不得参与询价活动。通过审查并确定入选资格的单位须不少于三家,否则选取终止。此次询价采取单轮竞价的方式,报价低的排名靠前,排名第一的单位作为中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中选人。
(三)中选后5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我局将取消中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媒体
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