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招标编号:
SCXYS-CD-****)
一、 内容:
一、 原采购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早盛 项目
二、 现更正为: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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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 其余内容不变。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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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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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茂成路999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
号
联系人:
何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何佳颖
(签名)
原团有限公司
15183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宇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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