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医院眼科设备维保、宫腔检查镜维修服务及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4年07月22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大医院眼科设备维保、宫腔检查镜维修服务及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恩施市 | 公告时间 | **** 15: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205室(恩施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205室(恩施市****) | ||
预算金额 | ¥3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恩施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恩施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女士、**** | ||
项目概况 民大医院眼科设备维保、宫腔检查镜维修服务及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202室(恩施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民大医院眼科设备维保、宫腔检查镜维修服务及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包: (1)01标包(眼科玻璃体切割仪、超声乳化仪维保服务) 主要采购内容为对玻璃体切割仪、超声乳化仪进行专业性全保服务。 (2)02标包(宫腔检查镜维修服务) 主要采购内容为对宫腔检查镜进行维修服务。 (3)03标包(医用计量器具检测) 主要采购内容为完成医用计量器具的检测,并出具报告,张贴检测合格标签。 各标包具体要求、技术参数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01标包(眼科玻璃体切割仪、超声乳化仪维保服务)服务时间3年。02标包(宫腔检查镜维修服务)服务时间收到维修件后2个月内完成维修,验收合格后,质保期≥6个月。03标包(医用计量器具检测)合同履约期限为一个检测服务周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01标包、02标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3标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标包,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响应《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2)03标包(医用计量器具检测)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02室(恩施市****) 方式:(1)现场报名: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格式)、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递交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2)线上报名:供应商将上述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主题及PDF文件须命名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的时间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05室(恩施市****)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05室(恩施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查看官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兼投可兼中,供应商可对本项目多个标包进行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恩施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恩施市**** 联系方式:田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