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及原辅材料统一招标采供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陕西宝鸡2024年07月22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麟游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及原辅材料统一招标采供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麟游县 | 公告时间 | **** 13:42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麟游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及原辅材料统一招标采供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完税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为:3-3完税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2、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发布。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麟游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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