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医用耗材院内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枣庄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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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情况:
※注意:以上项目为两个独立项目,各项目的首次报价单请分开填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4、各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点击登录查看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需提供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挂网截图;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11: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销售投标产品的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必要时提供投标单位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阳光挂网截图及产品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单送至点击登录查看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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