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玉溪2024年07月21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平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 12:27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蓉燕、江陈、舒瑞、于天霞、李青、周冉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0701新平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终稿--修订.docx | ||
附件2 | 更正公告02.docx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平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2.8-类似业绩(满分5分) 更正前内容:“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2.8-类似业绩(满分5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2.5分。签订人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更正后内容:“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2.8-类似业绩(满分5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5分,最高得5分。签订人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 00:00
其他:本次更正为招标文件关于业绩得分的描述,业绩总分不变,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以更正公告和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平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蓉燕、江陈、舒瑞、于天霞、李青、周冉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