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高新区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土石方项目和郴州市金田路(望仙路至兴达路)场地平整项目和郴州市朱堆路(柿竹园路至山河路)场地平整项目设计采购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4年07月20日
郴州高新区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土石方项目和郴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 受 点击登录查看 的委托,对郴州高新区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土石方项目和郴州市****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高新区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土石方项目和郴州市****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 992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于签定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10000元;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1.项目名称:郴州高新区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土石方项目和郴州市****
2.服务内容:完成郴州高新区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土石方项目、郴州市****
3.项目预算:¥992000.00元
4.最高限价:¥992000.00元
5.服务期限:于签定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
6.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根据郴州市****
5.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起至****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获取时提供)原件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郴州市****;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按公告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郴州市****。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郴州市****。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1. 本磋商公告在(https://www./)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在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 本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50%计算,最高限价计人民币 柒仟肆佰肆拾元整 (小写¥ 7440.00 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
2. 电话:****
1.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郴州市****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邮 编:423000
(5)电 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郴州市****
(3)联系人:邹毅
(4)邮 编:424200
(5)电 话:**** ****
(6)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