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塔城地委党校(塔城地区行政学院)学员宿舍楼卫生间改造等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07月20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行政学院)学员宿舍楼卫生间改造等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行政学院) | ||
行政区域 | 塔城市 | 公告时间 | **** 17:2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塔城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塔城市**** | ||
预算金额 | ¥69.1349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行政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塔城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塔城市隆源商场后门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杰 **** | ||
附件: | |||
附件1 | 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行政学院)学员宿舍楼卫生间改造等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
附件2 | 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行政学院)学员宿舍楼卫生间改造等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磋商文件.doc |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行政学院)学员宿舍楼卫生间改造等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行政学院)学员宿舍楼卫生间改造等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1349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1349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拆除窗台板、拆除窗户、安装塑钢窗、窗侧抹灰、窗侧刷乳胶漆二遍、安装窗台板,垃圾外运;二、更换玻璃、拆除垃圾外运;(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具备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5.供应商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cn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cn查询结果为准);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10.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塔城市****
五、开启
时间:****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塔城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行政学院)
地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塔城市隆源商场后门2楼
联系方式:刘杰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杰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