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①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原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② 必须在本单 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③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④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总工: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② 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③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