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供水工程及场内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项目--关于付款方式的答疑
全部类型青海海西2024年07月19日
质疑函回复
感谢贵单位关注并参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供水工程及场内道路工程项目水泥采购招投标工作,现已收悉贵单位提出的招标文件中需澄清的事项,现回复如下:
合同条款4.2.2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现汇或六个月内(含六个月) 的银行承兑、供应链等金融产品支付货款。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 e 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 e 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 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采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比例为多少。
答:若业主资金不到位或者项目部资金不充足时,采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