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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医治未病中心建设专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信息
统一交易标识码:D01-****5715XF-****-000005-7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中 医治未病中心建设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 (D01)货物类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政府拨款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嘉峪关市财政局 | 项目概算(万元): | 97.556385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招标控制价: | 1.000000 |
投标有效期(天): | 90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00000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09:00:00 | 保证金提交方式: | |
采购内容: | 采购中医四诊仪 1 台,煎药机 2 组(每组含 3 台煎药机,1 台包装机), 红蓝光光子治疗仪 5 台,子艾灸仪 20 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参数 第二标段:公共卫生间改造共 55 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参数 第三标段:隔音室改造共 2.25 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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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80.42万元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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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4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嘉峪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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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5.99万元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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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4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嘉峪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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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11.15万元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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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4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嘉峪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