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师附小大庆校区教学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大庆2024年07月1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师附小大庆校区教学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15页第三章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
4 | 环保保障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环保认证(6分): (1)木制家具(含实木、板木等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或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 (2)金属家具(含钢制、钢木等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或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 (3)综合类家具(含软体、其他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或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 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 6 |
现更正为
4 | 环保保障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环保认证(6分): (1)木制家具(含实木、板木等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或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 (2)金属家具(含钢制、钢木等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或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 (3)软体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或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 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 6 |
更正日期:
****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吕、顾女士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