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VOCs大气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VOCs大气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VOCs大气监测站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乡村振兴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08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备份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投标人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辽阳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辽阳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东宇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