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学生食堂部分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4年07月16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工作,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和《张家界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遴选,根据《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部分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工作方案》,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材采购种类
1.牛奶;2.豆奶;3.面包;4.蛋类。
二、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供货商拥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3.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和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4. 供应商协议价格不高于本地区的同期市场批发价格,做到随行就市,买卖公平合理。
5.供应商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6.供应商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7. 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8. 供应商供应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9.供应商其他基本要求。供应的产品质量,确保提供的食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新鲜、无污染;价格合理,提供的食材价格应公平合理,符合市场行情;交货及时,确保按需按时交货,保证食堂正常运营;服务优质,能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各种问题;信誉良好,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出现违约、欺诈等现象。
三、提供材料的要求
1.根据拟采购食物的种类,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材料。
2.根据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张家界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食堂采购须减少中间环节,择优选择优质供应商的一手优质货源直供,杜绝不良“二道贩子”供货的现象发生。供应商须提供为张家界市一手供应商(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与学校合作的供货项目计划书(目标与需求,供货产品与服务,合作方式与期限,价格与付款方式,交货与验收,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其他事项)和近期相关食材的销售价格。
四、报名安排
****——****,报名并交送材料。报名地点:市民中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电话:****。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名时须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者,取消参加遴选的资格。
2.根据报名情况、资格筛选和实地考察情况,确定采购评审方式。
3.合同期限。蛋类和蔬菜合同期半年,其他类合同期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期内合作情况和学校膳食委员会测评情况,进行续签或者终止。
4.合同期内,货物质量和数量不能保证,未规定时间内交货,影响食堂正常运行,货物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学校膳食委员会测评不合格,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