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黄冈2024年07月16日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红安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已出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单纯的存款证明不能视作银行资信证明。下同),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更正为 :14.1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开具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开标之日前 3 个月内;(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期间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1)、(2) 以上两项材料只需提供一项。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说明: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且为经工商主管部门正式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更正为: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
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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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红安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晶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