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街道博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
全部类型浙江杭州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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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文件一
招标编号:****
延期项目质疑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0 日
延期项目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30
延期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30 日 14:00
延期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临平-2
号开标室(临平区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原“HzZbs”文件作废,以随本补充文件上传的“HzZbs”文
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内容如下:
一、网上提疑部分:
1、本项目为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单位业绩为承担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EPC项目-施工部分。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可以。
2、本工程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月 1日以来 (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上为
准)完成过单个合同(房屋建筑工程)金额 ≥2200万的业绩”,根据杭州市招投
标管理办法,招标设置的工程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工程相关指标要求的 80%。建
议业绩要求中的金额调整至 2000万元。
回复:详见本补充文件招标文件修改部分第一条。
3、此项目招标为综合整治,危房改造。我方项目经理业绩为房建改造业绩
是否符合?
回复:符合。
4、1、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投标文件的格式为工程总承包工程格式,是否有
误? 2、资信标业绩评审资料中:中标通知书是否可以用备案的项目发承包基本
情况表代替?
回复:1: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用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范本
2:不允许。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对原招标文件 p29-30 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调整为: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 2019年 1月 1日以来 (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
验收证书上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房屋建筑工程)金额 ≥1700万元得 1分,
最多得 2分。【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
描件;②施工合同原件扫描 件;③ 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
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若①②③证明材料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
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 注:同一业绩不能重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9年 1月 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
表或竣工验收证书上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房屋建筑工程)
金额≥1700万元得 2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中标通
知书原件扫描件;②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或竣工验收证的原件扫描件 ;若①②③证明材料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时
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在①②③证明材料中显示项目负责人的,所
有显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不得分。 注:同一业绩能重复得分
2、对原招标文件前附表 3.2.4 调整为:
1.最高投标限价 2135.0021 万元;
☑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肆仟陆佰玖拾贰
3.2.4 最高投标限价 (¥784692)。
3.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1645.2263 万元),计算风险控制价时,基
数应扣除暂列金额。
三、原“【A********(1)】.HzZbs”文件作废,以随本补充文
件上传的“HzZbs”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