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一)基础实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名义参选); 2.招商中允许在我公司紧密合作渠道工作或从事装维满6个月的自然人(应出具装维运营合作单位或紧密合作渠道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3.如因股权变更、拆分等原因,原公司股东注册成立了新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并继续正常运营的,可继承股权变更前公司的相应资质,包括注册时间、合作时间、厅店数量、业务量、相应考核等。 (二)厅店运营 1.参选人经营渠道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参选人与安徽移动开展紧密合作,所经营的渠道之一在安徽移动公司最新一期星级评定达到三星及以上星级; (2)参选人所经营的渠道属性为个体经销商或本地、省内连锁渠道的,需有渠道与安徽移动合作连续运营满6个月。 以上(1)(2)条款均需提供有效期内与安徽移动及下属分公司合作协议复印件。 2.非自然人参选人应拥有安徽省内累计经营面积不得低于30平米的独立自有终端零售门店(参选人承包进驻安徽移动自建或租赁的门店也计在内),参选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与安徽移动及下属分公司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业务合作协议。 (三)资格后审否决条款 1.旗下与安徽移动合作的同一门店,在上一年度1-12月期间发生因养卡等违规行为被省公司文件通报3次及以上; 2.招商当月前半年内,因违反实名制规定、业务不知情定制、涉诈、黑灰产、骚扰短信发送等严重不良记录,被集团、工信部、省通信管理局、公 安部门等通报、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门店,如存在相关问题,直接取消所在区县招商参选资格;对于因营销服务不合规范、违规外呼、违反黑灰产治理、触犯社会渠道十五条禁令等被清退且不足一年的经销商,一律不得参与比选。 3.参选人公司负责人被纳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社会渠道不良信用信息库系统黑名单”管理。 4.参选人未提交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或未承诺按照安徽移动“泛全联盟”要求开展运营。目前暂定终端公司提货占比、泛全终端直销占比两项承诺指标,具体承诺项目和要求各分公司可参照省公司当期泛全联盟运营要求进行设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