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I1000440)
全部类型海南万宁2024年07月12日
项目名称 | 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万宁市、湛江市、三亚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 (元)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资产1 | 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权益 | 4,700,600 | 3,807,486 | 58 | ||||||
资产2 | 海南万德文学校债权 | |||||||||
资产3 | 广东三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法人股)权益 | |||||||||
资产4 | 广东三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个人股)权益 | |||||||||
资产5 | 三亚东方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 |||||||||
标的情况 | 资产1: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由法院裁定抵债给中国人民银行万宁市支行,后中国人民银行万宁市支行将前述资产协议移交给转让方。资产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仍登记在陈春德、海南万德文学校、海南鸿展房地产开发公司第八部名下。抵债资产包括:①宿舍楼【建筑面积1109.32㎡、土地面积1133.33㎡;房产证号: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0314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1999)字第****号】;②教学楼【建筑面积1819.03㎡、土地面积733.32㎡;房产证号:房证字第057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1999)字第****号】;③锡皮屋(建筑面积68.02㎡);④食堂(建筑面积193.54㎡);⑤围墙(建筑面积349.54㎡)。评估价值为****元(不含税)。 资产2:对债务人海南万德文学校享有的本金余额为260,351.00元及相关利息的债权。评估价值为0元。 资产3:对广东三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3万股法人股享有的股权权益,股东名称为万宁首饰。评估价值为0元。 资产4:对广东三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万股个人股享有的股权权益,股东名称为郭泽新。评估价值为0元。 资产5:对三亚东方旅业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一般法人股享有的股权所有权及相关权益,股东名称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价值为328000元。 |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不良资产,按标的现状进行公开转让,存在或可能存在实体及法律上的瑕疵或缺陷,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整体不能回收和无法实现收益的风险,转让方不能保证转让标的的权利完整性与有效性,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不负品质及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所有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详见《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的瑕疵披露及声明》。 2、根据转让方要求,竞买人报名前需签署《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的瑕疵披露及声明》、《竞买人声明及承诺》、《保密承诺函》。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内部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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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方对转让的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该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58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该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受让方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归转让方所有。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转让标的情况进行实地勘验,并充分了解资产瑕疵,并予以认可,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为由主张竞价无效、协议无效、变更、退还、返还、抵扣任何款项及变更、撤销、解除《资产转让协议》。 3、成交后,对于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资产,由受让方自行到国土、房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办理,转让方仅在自身持有材料的范围内协助提供相关凭证(如裁定书、国土证、房产证),同时,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全部税、费、金(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金以及资产交接日之前所拖欠的税、费、金及其他债务)均由受让方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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