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中医院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永川区中医院外科住院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永川区中医院内科住院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07月11日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昌龙大道西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病房设备带及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636.91万元。
2.4 招标范围:以“交钥匙”方式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含氧气二级稳压箱、氧气流量计、阀门、管道、氧气终端等),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系统[包含医用真空负压机(含真空泵、细菌过滤器、自动控制柜等)、真空罐、集气缸、消毒灭菌装置、阀门、管道、吸引终端等],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包含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无热吸附式干燥机、四级过滤器、空气储气罐、空气分气缸、空气减压装置、阀门、管道、空气终端等)、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等系统以及病房设备带及配套设施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文件为准。
2.5 交货地点: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昌龙大道西侧。
2.6 交货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之日起24个月。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 制造商
√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覆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3)同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或医用气体压缩系统或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用气体报警系统(或医用中央气体监控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且本项目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或医用气体压缩系统或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用气体报警系统(或医用中央气体监控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应为同一制造商;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