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公示(龙游瀫智慧产业园(一期)室外配套工程)
全部类型浙江衢州2024年07月11日
公告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11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
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建设单位
龙游县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龙游濑智慧产业园(一期)室外配套工程
建设地址 小
南海镇周红坂村,G320国道以东,东环线以南。
建设规模
面积: 0.00平方米
合同工期
2024-7-15 至
2025-3-12
合同价格
5918.8838万元
参建单位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魏丹枫
施工单位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林石青
监理单位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刘洪波
工程总
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备注
多合一施工许可证书(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注意事项:
区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发证日期
g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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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
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
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
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