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提档升级城乡道路照明改造工程采购公告(二次)
全部类型江苏泰州2024年07月10日
项目概况 海陵区****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陵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51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
清单中注明的海陵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要求:2024年3月-2024年5月,证明材料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且执业资格证书须在供应商注册)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供应商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注:3.3(3)、3.3(4)、3.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1.2024年7月12 日至2024年7月 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需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的材料送点击登录查看一楼或将以下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须注明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因未注明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领取采购文件资料且核对无误后,发放采购文件。
地点:泰州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500.00元
截止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美泰产业园1幢)一楼开标室
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