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漳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芜湖2024年07月10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漳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4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芜湖市漳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芜湖市漳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7月 822日149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芜湖市漳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万元
5、最高限价:9.8万元
6、采购需求:芜湖市漳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项目(二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67月 2510日至2024年 7月 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登记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成功由工作人员发放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报名),均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0元
点击登录查看: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822日914点30分2024年 月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开启
时间:****9点30分2024年 月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7楼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六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话:****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人 | ||
2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漳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 |
3 | 项目编号 | **** | |
4 | 项目预算 | 9.8万元 | |
5 | 包别划分 | 不划分 | |
6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4年 月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大酒店正门对面城市之光办公楼A栋801。 | |
7 | 开启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4年 月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大酒店正门对面城市之光办公楼A栋801。 | |
8 | 响应文件提交 |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文件 壹 份以U盘封装在正本投标文件里。响应电子文件须于纸质版响应文件完全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
9 |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10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疑问,可以递交到代理机构(****@qq.com),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开标后90个日历天 | |
12 | 服务时间、地点 | 服务时间:合同中约定 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地点 | |
13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
14 | 付款方式 | 合同中约定 | |
15 | 信用查询 |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当日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 1.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1.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
16 | 二次报价 | 注:须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中标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2、本次招标评审费预计1600元,具体数额按实际发生支出为准,不开具发票。 3、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4、投标人报价中包含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不单独报价,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文件时考虑此项费用。 | ||
17 | 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 本项目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芜湖市**** 注:主要标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 | |
18 | 是否邀请供应商到现场 | □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 ◆是,具体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 |
19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 |
20 | 备注 |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2.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具体见采购需求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大写 (¥ )。
2.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
第三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是否支付预付款: £否; £是:金额和比例: ;支付时间: 。
具体付款方式: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四条 结算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__________(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二)乙方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索赔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3.甲方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4.如果甲乙双方就赔偿或补偿的方式、金额等存在明显分歧或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可通过诉讼或仲裁(如有约定)等法律救济途径确定损失数额,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支付赔偿或补偿款项。
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提供服务,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应:(1)没收履约保证金(2)加收违约损失赔偿以实签订合同为准。
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自逾付款第5日起,每天按当期应付未付服务费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60天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承担的管理目标及责任。
9.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10.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服务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11.乙方未按要求维护保养设备致使设备损坏的;或因人为因素致使所检修的设备损坏的;或因监管不力致使被第三方损坏设备的,从而导致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负责修复损坏设备并按照第7条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1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直接在服务费用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收受人为 ,期限至 。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九条 转让与分包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十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下列关于采购人名称 委托 代理机构名称 进行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合计 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
采购清单说明
一、总体目标
本次招标旨在采购专业的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以开展无脚本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突发水污染事件境事件应急处置,检验《芜湖市漳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的可操作性,以及我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水污染事件中的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二、时间要求
合同中约定。
三、项目内容
设计合理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服务方案。提供相关设备和技术人员,为演练提供专业有效的配套服务。保障指挥部门对应急演练过程的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包括演练前期策划、工作方案编制、场景设置、现场拍摄、数码剪辑、特效、配音、配乐、视频音频剪辑合成等。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芜湖市漳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 详见采购清单说明 | 1 | 项 |
本项目主要标的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主要标的名称 |
1 | ▲芜湖市漳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一)、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符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原则。
3、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4、高分优先原则。衡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二)评审内容
1、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响应作合格性审查,审查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审查标准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性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其他 | 投标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 |
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响应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再进行后续一对一磋商。
有下列评审标准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 |
响应方案及报价 | 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 |
响应有效期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服务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其他实质性响应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2、磋商小组对通过以上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3、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4、实质性变动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结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及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特别说明若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以及“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2-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例外情况
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总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然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二)评审标准(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审分值分布(满分100分)
1.1商务部分(30分)
1.2技术部分(70分)
2、评审标准
2.1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投标报价 | 10分 | 本项评审步骤: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价格调整:如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调整价; (2)价格扣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项报价的投标人,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1、最低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供应商业绩 | 20分 |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三 年内,签订同类服务(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类)合同的,有一项加5分,加满20分为止。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2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
1 | 人员配备方案,服务团队 | 18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人员配备方案评分,配备方案合理,优得13-18分,良得7-12分,一般得3-6分,较差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需提供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 ||
2 | 服务方案 | 需求分析 | 17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需求分析进行评分,需求分析全面、合理、实践性以及可行性强的,得12-17分; 需求分析较为合理、实践性以及可行性较强的,得7-11分; 需求分析、实践性以及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6分; 需求分析、实践性以及可行性较差的,得1-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服务内容、措施 | 17 | 服务内容、措施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2-17分; 服务内容、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11分; 服务内容、措施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6分; 服务内容、措施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 | 装备、技术保障 | 18 | 演练装备、技术保障完善、工作切实可行得13-18分; 演练装备、技术保障较为完善、工作较为可行的,得7-12分; 演练装备、技术保障基本完善、工作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6分; 演练装备、技术保障较差的,得1-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三)其他
1、评标委员会(安排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束当日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被列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5条信用查询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记入纸质评审报告中。
2、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业绩,评审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成交公告期限以及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竞争性磋商文件随之公告。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3“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4“服务” 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2.1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竞争性磋商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 偏离
5.1本条所称偏离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潜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一般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2)分项报价表;
(3)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4)招标文件约定的主要标的项目一览表(格式)
(5)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7)澄清函(格式)
(8)有关回执(格式)
(9)供应商二次报价函(格式)
(10)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11)诚信投标承诺书
(12)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3)其他证明材料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9.报价
9.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2)在评审时,磋商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
9.4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0.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1.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的一部分。
11.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
12.2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且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14.2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15.4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五、磋商小组和评审
16.磋商小组
16.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磋商、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17. 资格核查
17.1 磋商小组根据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8.1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磋商须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但竞争性磋商须知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8)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10)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9.1磋商小组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合计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合计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9.3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1竞争性磋商终止
21.1 竞争性磋商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竞争性磋商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磋商小组应将竞争性磋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 保密要求
22.1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23.成交信息的公布
23.1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公布。
24.询问及质疑
2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供应商若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4.3 供应商可以提出质疑。
24.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4.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质疑的,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提出投诉。
25.成交通知
2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缴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履约情况,全部退还或扣罚全部或部分合同履约金。
26.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2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6.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责任承担
27.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28.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报价,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申请,我们将保证在*****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个日历天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磋商费用。
6、我方承诺,与对本次磋商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
7、我们完全接受磋商标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价(元) |
1 | |||||
2 | |||||
3 | |||||
…… | |||||
其他费用 | |||||
报价总计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名称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服务响应 | 差异说明 |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采购文件约定的主要标的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约定的主要标的项目 | 服务供应商 |
1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根据项目实际填写,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致: (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人全称)
我单位同意中标(成交)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
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需澄清的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供应商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日期: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评标委员会签字 | 日期: |
答疑(或补疑)回复签收回执
致********(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上网获知(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处对本项目的答疑回复(或招标补遗书)。
特回函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次报价函
致:(代理机构全称)
1.在参与了本次竞争性磋商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价承担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
2.单价按二次报价/一次报价的同比率下降。
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愿意提供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们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贵处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项目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报价函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2.每个报价人需打印一份空白报价函,预先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持),用于竞争性磋商后的二次报价。
九、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1)诚信竞争,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资格预审和竞争,不弄虚作假。
(2)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申请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申请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审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成交)。
(3)若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或处理;给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该网站公布的信用报告披露中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曾被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截止日在披露期内。
三、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四、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五、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六、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七、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按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采购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六)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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