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河郡小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亳州2024年07月09日
上河郡小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上河郡小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二、澄清事项事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内容一:该项目招标系统中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为2000元,招标文件中为5000元。二者不一致。
现澄清为:以系统中投标保证金2000元为准,如已缴纳了5000元的,同样予以认可,并在招标结束后退还。
其余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 | 地址:亳州市****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王康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异议 | |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 日前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授权委托书现场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送达地点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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