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陈家河中学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4年07月09日
桑植县****磋商邀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桑植县****(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HNFH-2024-108)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桑植县****
2.采购代理编号:HNFH-2024-108
3.合同履行期限:70天(日历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26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备注 |
01 | 桑植县**** | 详见磋商文件 | 1批 | ****.26 | 详见磋商文件 | /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7、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起至****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张家界市****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张家界市桑植县御水大厦七楼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本招标公告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张家界市桑植县御水大厦七楼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张家界市****
(3)联系人:李渭
(4)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