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东河中心学校等四所学校维修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东方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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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粉刷涂料、更换门窗及电线路、防水改造、贴瓷砖等,项目总投资154.5万元。
二、工程名称
东河中心学校等四所学校维修工程(1、东河中心学校教师宿舍维修项目2、感恩学校新建铁棚工程3、红泉农场中心学校学生及教师宿舍维修工程4、大田中心学校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东河中心学校等四所学校维修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测试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四、服务费控制价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42元,超过此控制价金额按无效报名投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
60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选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选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配备相应的关键岗位人员,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3、信誉要求:①****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海南省各市****
七、报名要求
1、法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4、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及现场投标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核验,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二)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函(格式自拟,应注明报价下浮率及下浮后报价金额。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八、评选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选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
(3)《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4)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报价函(独立密封,报价函需法人亲笔签字,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10%(不含),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需胶装成册。
九、选取方式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从海南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平台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施工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在东方市****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至****(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07室(东方市****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