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医院医疗能力提升项目低温液氧罐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第1次)
全部类型安徽黄山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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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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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平台
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1-****30960B-****-000530-5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歙县徽城镇歙州****(点击登录查看) |
信息发布时间 | **** 16:59:18 | 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能力提升项目低温液氧罐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中“技术要求响应性”和“产品业绩”的评审细则内容现更正为: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细则 |
技术要求响应性 | 47分 | 1.标注“★”的技术参数,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5项,共计15分。 2.未标注“★”的条款,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32项,共计32分。 注:标★号的参数需附技术支持资料(如:产品注册检测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时需将产品注册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否则视对应参数条款不满足。 |
产品业绩 | 3分 | 每提供一份2021年0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核心产品供货业绩的,每份业绩得1.5分,满分3分。 注:1.项目业绩中的产品须包含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响应文件中须附合同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产品信息、合同签订日期等重要信息的,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3.业绩系指产品业绩,不限合同主体方; 4.业绩系指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等均不予认可。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歙县徽城镇歙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转6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转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