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绍兴2024年07月0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 储能电站位于嵊州市**** | 拟建一座规模为100MW/220M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越盛储能电站),并在储能电站内配套建设一座110kV户外升压站,主变规模1×120MVA。储能电站以1回110kV线路T接入富润~柳岸线,新建线路约1.1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0.8km,单回电缆线路0.35km,架空导线截面按300平方毫米考虑,电缆采用排管敷设,截面按630平方毫米考虑。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施工期 (1)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散料堆场四周需用沙袋等围挡; (2)废气:防治扬尘污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禁止固废就地焚烧;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如确需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提前公告;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并设置施工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4)固废: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做好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5)陆生生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妥善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施工期临时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占用林地和园地的,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等现有道路;做好带油料的机械器具的使用管理;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的开挖方式;施工结束后,按原样进行植被恢复。 2、运营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村民清运用作农田肥料使用,不外排。 (2)噪声:合理布置声源设备,通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3)固废: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进行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储能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废铅酸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立即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更换的废旧锂电池立即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4)电磁环境:合理设计储能电站的平面布置,要求所有设备和元件设计合理、安装精良、连接精密;线路工程金属构件应做到表面光滑;保证线路工程的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合理设置架空线的下相导线对地高度;电缆线路全线采取地下敷设,采取措施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线路设置标示牌、警示牌、相序牌。 (5)环境风险:储能电站内新建1座有效容积满足站内单台最大油量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100%不外排的需求;总事故油池及变压器下部的集油坑均采取防渗处理,抗渗等级达到 P6;事故排放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至****(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