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 废标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眉山2024年07月0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城区****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兹有我单位项目“中心城区****(采购编号:****)”于****10:00进行开标、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成后,于****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公告;现经我单位审核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分值计算错误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 第三十二条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我单位对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眉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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