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六合区)
全部类型江苏南京2024年07月08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 联系电话/传真:****(市民中心)/****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 联系人: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点击登录查看纸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六)建〔2024〕21号 | 202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