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经济开发区纬九路(福民路)(甓社路-G233)新建工程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4年07月06日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 发布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批准35千伏新集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 | ||
文 号 | 苏国土资地函[2007]095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
一、同意灌南县****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691公顷(转用农用地0.3691公顷、征收土地0.3691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于35千伏新集输变电工程建设。
二、请灌南县认真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用于补充的0.3425公顷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三、灌南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有关供地情况请经由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灌南 用地 通知
抄 送: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