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4年07月05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80000元
5、最高限价:180000元
6、采购需求:根据甲方需求,对甲方拟组织实施的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7、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甲方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五、开启
1.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招标网、长春晚报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绍双
电 话:****
4.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