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内航班无法交付行李处置项目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4年07月05日
国航在T2/T3航站楼将国内航班无法交付行李采用不开箱方式直接交接给供应商,供应商对委托的无法交付行李全部实施清运销毁处理,并确认清运销毁物品己完全丧失原物品形态与使用功能,物品及包装无法被第三者获取或重复利用,且不会再次进入市场流通,清运销毁过程符合相关法规与环保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 | |
(四)具有有效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 | |
(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七)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为名单内的供应商。 | |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有效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
8.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9.“信用中国”(https:****。 | |
10.2023年6月至今,任意1次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 | |
11.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交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存在亏损,请提供书面说明。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每份材料为PDF格式且须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和骑缝章。
(三)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四)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