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示表
全部类型广东惠州2024年07月05日
项目名称 | 霞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及升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 |
建设单位 | |
环评单位 |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 |
项目概况 | |
霞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广东省惠州市**** 本项目扩建后不设置传染病诊断治疗室,接诊病人不含传染病患者。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排水系统。本项目医疗废水经专用管道收集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及大亚湾第三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避免扬尘及噪声扰民。 | |
听证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业务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