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开发用地三年租赁权(461.04亩)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宁波2024年07月05日
[披露公告]点击登录查看未开发用地三年租赁权(461.04亩)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阅读次数 :13 发布人: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 |||
---|---|---|---|
交易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未开发用地三年租赁权(461.04亩) | ||
租赁底价 | 13.8312万元 | 项目编号 | **** |
保证金 | 200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 至 **** | 租期 | |
业主 | 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330290 | 类型 | 公房出租 |
特色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结束时间 | 租期 | ||
免租期 | 目前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1.5%支付交易服务费。 3、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遵守永农地块等相关种植规定,服从管理方的统一管理。 10、租赁期内遇土地征用或另有他用时,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90日内无条件搬离并终止合同,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11、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自行经营、自负盈亏,相关农业补助政策由承租方自行申报。 12、现场无水、电配套设施。 14、看样时间:挂牌期间工作日,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登记看样。 15、合同详情见附件。 16、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竞价请登陆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网络竞价时间:挂牌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时,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 17、网络注册报名时间至挂牌截止日15:00止。 | ||
出租方案 | 保证每年至少一季种植粮、油作物。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地块土地使用属性,不得闲置、抛荒。种植范围符合各相关部门规定及任务要求,不得种植政策允许范围以外的其他产品或从事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非农化、非粮化”的行为。未经管理方同意,不得将该土地或部分转租、出借给第三方使用。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应为种植类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遵守永农地块等相关种植规定,服从管理方的统一管理。 3、本次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下同)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相关行业经营经验的证明资料及其他根据报名条件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4)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行政处罚、未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截至资格审查时竞租人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前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承诺)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竞价开始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 | 履约保证金 | 17万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 ||
资产信息 | |||
资产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未开发用地(461.04亩)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详细地址 | 未开发用地(2-9-2)地块位于八塘江南侧,奥特莱斯项目西侧。 | 所属单位 | |
管理单位 | 权属证明 | ||
面积(㎡) | 资产概述 | 2-9-2地块面积约485.21亩,土地性质为农转用和一般耕地(农转用375.48亩,一般耕地109.73亩),其中可直接种植的面积约193.73亩,需整理的种植面积约267.31亩,其中临时项目部和树木种植等占用面积约24.17亩不在本次租赁范围。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宁波市****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