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建港中心路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港中心路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
企业。
二、
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港中心路修复工程
2.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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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 07月 20日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程地点:建湖县近湖街道
6.工程内容: 建港中心路修复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估算价:约 26.23 万元
8.标段划分:一个
四、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
动过程中发现以联合体和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
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
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
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
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
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
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
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情形。
(3)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
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
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
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带单位介绍信和法人
授权委托书于 2024 年 07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2 日下午 17 时前到建湖县宝龙广场
11 栋 2-6(高策代理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 报名并获取招标
文件(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
弃投标的,须在具体开标时间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示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
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九、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注意安全,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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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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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7月 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