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
全部类型安徽合肥2024年07月05日
合建监管〔2024〕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公告第51号)要求,现就我市****
一、自****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同时执行动态调整(第1期)。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和《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号)自****起不再执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相应定额中,对未实施相关措施项目的,将按相应费用扣除工程价款。扣除措施项目、费率及单价详见附表,自****起执行。
(一)依法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应按附表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并随招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
依法进行招标的装饰、安装、绿化、修缮等专业工程,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措施项目和费用清单,并随招标文件公布。措施项目由招标人在附表“措施项目”中选择,扣除费率及单价根据招标工程性质、功能,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应费率及单价计取。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
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各措施项目的情况予以记录和确认。工程竣工结算时,对施工单位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二)施工单位应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等规定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未落实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扣除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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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扣除费用表
序号 | 措施项目 | 计算基础 | 费率(%) | 备注 | |
建筑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
1 | 施工现场封闭围档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1.92 | 1.94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2 | 场内主要施工道路硬化 | 3.52 | 2.05 | ||
3 | 场内裸土和易尘材料覆盖、地面绿化 | 0.27 | 0.16 | ||
4 | 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 | 0.53 | 0.66 | ||
5 | 现场污水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 | 0.36 | 0.19 | ||
6 | 建筑垃圾封闭式管道或容器运输 | 1.33 | 0.94 | ||
7 |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清扫 | 1.10 | 1.39 | ||
8 | 出入口及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场所安装视频监控 | 0.30 | 0.45 | ||
9 | 围墙设置绿植 | 0.10 | 0.45 | ||
10 | 设置移动式降尘喷头、喷淋降尘系统、雾炮机 | 0.15 | 0.55 | ||
11 | 设置环境监测系统 | 0.25 | 0.45 | ||
12 |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 0.65 | 0.75 | ||
13 | 农民工业余学校 | 1.00 | 1.00 | 职工教育经费 | |
14 | 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 | 外运土方体积 | 2.3 | 2.3 | 定额已含(元) |
15 | 建筑物外立面悬挂密目网 | 密目网面积 | 0.8 | 定额已含(元) | |
16 | 施工现场与城市**** | 按实际发生计算 | 三通一平 | ||
注:施工现场与城市****,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