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部分房屋屋面防水改造招标公告(2024-JLSXJG-G1004)(第1包)
全部类型安徽滁州2024年07月05日
定远部分房屋屋面防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定远部分房屋屋面防水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下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定远部分房屋屋面防水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定远部分房屋屋面防水改造项目
2.4估算价:39.987595(万元),超过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拟对六处房屋屋面防水进行改造,铲除老旧屋面面层,拆除屋面架空层,重新铺设防水建材及屋顶彩钢瓦,对现有屋面进行防水改造,以达到相应防水等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2.7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并提供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审计人员证书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评委会审核)。
(二)在国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七)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
(八)投标人具备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施记录承诺书,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明细证明(自开标之日起近6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且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十)企业业绩:投标人自****(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不齐全的视为未提供)
1、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采取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等方式,对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二)报名地点:南京市****。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至****。
(二)申领地点:线上获取/现场领取。
(三)申领方式
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163.com: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
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入库审批通过的证明文件(网页打印版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上午9:30,地点为南京市****(采购服务机构或建设单位详细地址)。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价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未携带以上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信息更正公告。
(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址:南京市****
3、项目联系人:査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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