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24年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锦州市2024 年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锦州市2024 年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全部类型辽宁锦州2024年07月05日
锦州市**** 【信息发布时间:2024/7/5】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州市****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锦州市****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锦州市**** 2.1.1建设地点:锦州市境内 2.1.2项目规模:锦州市**** 2.1.3技术标准:根据各路线现有等级及技术标准进行标线补划。原有路面宽度分别为: 7.0 米、8.5 米、9.0 米、12.0 米、15.0 米、16.0 米、18.0 米、21.5米、23.0 米、26.0 米、28.0 米、30.0 米。 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对京抚线、庄西线、弓黑线、辽小线、中盘线、库盘线、朝锦线的纵向标线、横向标线和其他标线进行标线补划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对通武线、丹东线、奈北线、大养线、宝锦线、法盘线、奈石线、阜锦线的纵向标线、横向标线和其他标线进行标线补划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锦州市2024 年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计划工期: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公路沿线设施交通安全养护工程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自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项目(含标线工程),且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无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中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并对在系统中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需要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未录入、更新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的信息数据或已录入、更新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中但“投标文件”中未填报的内容,均不予认可。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对本次招标的 2 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其中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所投标段均应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所投具体标段待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后,由招标人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随机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 年 07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0 日,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26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生成加密标书时所插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驱动下载地址:https:**** ZtbSoftXiaQuCode=0215 ZtbSoftType=DR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 ZtbSoftXiaQuCode=0209 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 6.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合理低价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锦州交通”微信公众号 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监 督 部 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宝地城B1-2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锦州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五金机电城17-17 联 系 人: 姜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2024 年 07 月 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