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自动除颤仪(AED)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通2024年07月05日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暨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自动除颤仪(AED)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其医院自动除颤仪(AED)设备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天内完成需求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备注:本次采购数量为4台。因自动除颤仪(AED)设备为低值设备,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两年内(24个月),采购方需再次采购同品牌同规格设备,如合同双方无异议,可按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成交单价再次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口腔医院(http:****)→医院动态→通知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
五、开启
1.时间:****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参与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通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