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在拉萨市曲水县主持组织了曲水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验收工作的有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西藏青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兼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西藏建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单位西藏中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施工单位 四川中源天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其他相关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等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补充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曲水县****建设地点位于拉萨市曲水县才纳园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56′50.08″,北纬29°26′15.06″。 本项目为改扩建设类项目,新建建筑面积458.36m2(其中****驿站2栋86.4m2,林卡服务站1栋107.92m2,多功能室372.86m2)。景观部分包含沥青硬化路面8910.29m2,砾石铺装面积3889.77m2,花岗岩铺装1017.77m2,页岩片铺装1231.79m2,塑胶铺装325.92m2,及景观连廊2328.51m,水渠4404.16m2(景观渠,鹅卵石铺装),并建设配套设施设备等。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0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实际发生总挖方1.56万m3,总填方1.28万m3,余方0.28万m3,按照项目主体设计要求,余方2840m3直接利用至项目周边果园种植用土,开挖土石方均能满足回填要求,不存在外借土石方和弃渣现象的发生。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5月完工,共14个月。项目建设实际发生总投资金额1861.0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571.6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资金。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24年3月,拉萨市****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是纳入主体设计,并未进行专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主体初步设计由西藏中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于2023年1月编制完成,并于****取得拉萨市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本项目为承诺制水土保持报告表,故未开展专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1.防治责任范围 方案批复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3.02hm2。通过调查本工程土地征用资料和实地调查、测量,确定在工程施工建设期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02hm2,均为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验收范围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致。 2.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经现场调查和查看工程施工相关资料,本项目实际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建筑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20m3。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0.02hm2,块石压边。 附属设施工程区****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0.10hm2,块石压边。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840m3。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0.30hm2,块石压边。 景观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880m3。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0.20hm2,块石压边。 施工生产生活区****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0.10hm2,块石压边。 3.水土保持措施投资 曲水县****实际发生水土保持总投资17.46万元(全部为方案新增投资,现阶段均已实施)。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5.5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27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用1.00万元,独立费用3.18万元(水土保持监理由主体一并监理),基本预备费0.36万元,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5.1313万元(已缴纳)。 4.水土保持效益达标情况 根据实地勘查统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3.02hm2,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为2.96hm2(包括工程措施及永久建筑、硬化及铺装面积)。 经评估本项目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8.01%,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达到96.71%,表土保护率达到99.65%,本项目未规划绿化面积,临时占地占用项目道路及硬化区**** 5.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根据西藏自治区**** 验收报告结论认为,曲水县****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投资控制使用合理,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可以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曲水县****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按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状 。 (七)后续管护要求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在后续运行过程中,管理单位对该项目管理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加强管护,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持续有效运转。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定期检查,预防水土流失灾害性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