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全部类型河南安阳2024年07月05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自用液化天然气LNG气化项目 | 安县**** | 2024.7.5 |
点击登录查看自用液化天然气LNG气化项目.pdf" se_prerender_url="loading">13、点击登录查看自用液化天然气LNG气化项目.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
通讯地址:安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