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2024年度出让计划原有矿山企业资产评估的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铁岭2024年07月05日
项目概况
(清河区2024年度《出让计划》原有矿山企业资产评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幢12号门市****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河区2024年度《出让计划》原有矿山企业资产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国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100%;
采购需求:对房屋、场地、树木、机械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数量已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出具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铁岭县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A10-11栋209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详细地址:铁岭县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A10-11栋209室)。
六、开启
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详细地址:铁岭县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A10-11栋209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内容。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幢12号门市
联系人:徐展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县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展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