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经济开发区生态处理中心(一期)设计项目(第二次重招)
全部类型浙江金华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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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1
招标项目编号:
2024永招第07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
答疑部分:
1问.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废的收运转运车辆是否包含在项目投资内?
答:
已考虑生活垃圾的转运车辆。
2问.地基处理措施往往对项目投资影响巨大,是否提供可参考的勘察资料,例如项
目同属地附近的既有项目相关资料?
答:无相关勘察资料,投标人自行考虑。
3问.文件中未提及场外几路电源供电,请明确。
答:场外有1路110KV的炉头变。
4问.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工程获奖的证明材料,奖状扫描件是否算为满足要求,请
明确。
答:资信标内工程获奖处要求提供的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转发或设区市级
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如金华市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勘
察设计协会等)颁发的获奖文件(公布的入围、入选名单文件不予认可),非奖状。
5问.投标人法人机构或业务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分立或合并或法人名称变更时,
如果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变更或重组或分立或合并或法人名
称变更后的单位承继变更或重组或分立或合并或法人名称变更前单位的业绩、获奖等是
否认可。
答:
(1)如为法人机构或业务发生合法变更或法人名称变更情况,需提供相关部
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充分体现变更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认可。(2)如为合并情况,需
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充分体现合并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认可。(3)如为重
组或分立情况,不予认可。
二、
修改部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
时间均顺延至****09时30分。
原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要
求执行。本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作
用。各投标人对此补充招标文件还有疑惑之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单位(公章):
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性
官
埋
有
招标代理(公章-电子签章):
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限
江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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