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正昌光学有限公司厂房拆迁安置工程(H-42-C地块)规划用地核实批后公示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4年07月04日
公告详情
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
浙规核字第
****HY****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
条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国
家、省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已具备竣
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颁发此书。
建设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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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厂房拆迁安置工程(H-42-c地块)
建设位置
瓯海区潘桥街道
建设规模
12341.34平方米,另地下室3008.37平方米
用地面积
3871.58平方米
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
(划拨决定书)编号
330304[2021]A2200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108号
附图及附件名称
地上建筑面积12341.34平方米(其中其中1#厂房6525.12平方米、2#厂房3365.18平方米、宿舍楼
2451.04平方米),另地下室3008.37平方米。
1、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C-****)
2、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号:C-****)
3、机动车停车位测绘报告(编号:C-****)
4、绿地面积测算成果报告(编号:C-****)
5、规划核 实附表
遵守事项
本确认书是建设工程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具备竣工规划用地
确认条件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确认书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
部门不予竣工备案,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三、本确认书的附件及附图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确认书具有同等法
核发机关:
温州市****